法不责众出自


法不责众

法不责众,出自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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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
※ 法不责众 相关成语及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泥牛入海 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 潭州龙山和尚》:“我见两个泥牛斗入海,直至如今无消息。”
目光短浅 周克芹《许茂和他的女儿们》第一章:“这位精明的庄稼人思前想后,竟得出了一个目光短浅的结论。”
反唇相稽 汉 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妇姑不相说(悦),则反唇而相稽。”
旧地重游 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一章:“广州,在1926年北伐的那一年,我是住过三个多月的,整整隔了十二年又到旧地重游了。”
遁世离俗 《楚辞·九章·悲回风》“望大河之洲渚兮,悲申徒之抗迹”汉·王逸注:“申徒狄也,遇暗君遁世离俗,自拥石赴河,故言抗迹也。”
惜指失掌 《南史 阮佃夫传》:“佃夫拂衣出户,曰:‘惜指失掌邪?’”
鬼烂神焦 唐 韩愈《陆浑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韵》:“截然高周烧四垣,神焦鬼烂无逃门。”
止沸益薪 明·李贽《为黄安二上人书》之三:“对高洁人谈高洁,已为止沸益薪,况高洁十倍哉!”
夫唱妇随 《关尹子 三极》:“天下之理,夫者唱,妇者随。”
目不忍见 《广东军务记》:“真为目不忍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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