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

明火执仗

mínghuǒzhízhàng

明火执仗



拼音míng huǒ zhí zhàng

注音ㄇ一ㄥˊ ㄏㄨㄛˇ ㄓˊ ㄓㄤˋ

解释明:用为动词;点明;执:拿着;仗:兵器。点着火把;拿着兵器。形容公开劫掠;也指毫无隐蔽地干坏事。

出处元 无名氏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窑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 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

例子有一夜,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。清·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9回

正音“执”,不能读作“zhǐ”。

辨形“仗”,不能写作“杖”。

辨析明火执仗和“明目张胆”;都形容毫无顾忌地公开做坏事。但明火执仗偏重在“十分公开;毫不隐蔽”;“明目张胆”偏重“非常大胆;肆无忌惮。”

用法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贬义。

歇后语强盗打灯笼;拄着拐棍打灯笼

谜语挑灯夜战

感情明火执仗是贬义词。

繁体明火執仗

近义明目张胆、明火执杖

反义鬼鬼祟祟

英语operate in broad daylight

俄语грабёж среди белого дня

【明火执仗】成语组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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