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吊丧之服。
引《孔子家语·终记》:“子贡 曰:‘昔夫子之丧 颜回 也,若丧其子而无服,丧 子路 亦然。今请丧夫子如丧父而无服。’於是弟子皆弔服而加麻。”《通典·礼六二》:“汉 戴德 云:‘制:緦麻具而葬,葬而除。’谓子为父,妻妾为夫,臣为君,孙为祖。后也无遣奠之礼,其餘亲皆弔服。”唐 韩愈 《改葬服议》:“无弔服而加麻则何如?曰:今之弔服,犹古之弔服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