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承。
⒉ 清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。有供事、儒士、经承三类。
⒈ 继承。
引唐 韩愈 《柳子厚墓志铭》:“衡 湘 以南为进士者,皆以 子厚 为师,其经承 子厚 口讲指画为文词者,悉有法度可观。”
⒉ 清 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。有供事、儒士、经承三类。
引《清会典·吏部九·验封清吏司》:“部院衙门之吏,以役分名:有堂吏、门吏、部吏、书吏、知印、火房、狱典之别,统名曰经承。”
《荡寇志》第九七回:“富吉 假传内諭,着经承叙牌稿,差拘 戴全 之子 戴默待,监追凶犯。”
⒈ 蒙受、接受。
引唐·韩愈〈柳子厚墓志铭〉:「衡湘以南为进士者,皆以子厚为师,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,为文词者,悉有法度可观。」
⒉ 经手承办。
引《福惠全书·卷三·莅任部·考经承》:「经承者,经历其事,而承其所行也。」
⒊ 职官名。清代各部院衙门的官吏统称为「经承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