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扣刻”。
⒉ 截留财物,不按应发的全数发给。
⒈ 亦作“扣刻”。截留财物,不按应发的全数发给。
引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四:“世间有做将帅扣刻军餉,不勤武事,败坏封疆的。”清 侯方域 《代司徒公屯田奏议》:“敢有卖閒占役,以老幼滥充,及扣尅月粮者,察访纠参,重寘之法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翟买办 扣尅了十二两,只拿十二两银子送与 王冕。”
⒈ 扣减应发给别人的财物而据为己有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一回》:「翟买办扣克了十二两,只拿十二两银子送与王冕,将册页取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