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纠察和禁绝。
引《周礼·天官·宫正》:“掌王宫之戒令、纠禁。”郑玄 注:“纠,犹割也,察也。”贾公彦 疏:“有过失者,已发则纠而割察之,其未发,则禁之也。”《周礼·地官·乡师》:“掌其戒令纠禁。”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:“此皆欺世罔俗,以昧埶位,情伪较然,莫之纠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