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邮寄。
引孙中山 《拟创立农学会书》:“如有同志,请以芳名住址开列,函寄 双门底 圣教书楼 或 府学宫 步蟾书屋 代收。”鲁迅 《书信集·致黄源》:“《译文》稿刚写好,因为适有便人,即带上;《后记》俟一两天内函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