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言一方面。多用于并列叙述两件事时。与“二则”、“三则”等连用,列举原因或理由。表数量。一项,一条。如:新闻一则;启事一则。
⒈ 犹言一方面。多用于并列叙述两件事时。
引《论语·里仁》:“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,一则以喜,一则以惧。”
汉 王充 《论衡·量知》:“一则不能见是非,一则畏罚不敢直言。”
毛泽东 《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》第四章:“保持较大一部分兵力于适当的机动地区,不要绝对地分散,一则便于应付可能的事变,一则使分散执行的任务有一个重心。”
⒉ 与“二则”、“三则”等连用,列举原因或理由。
引《朱子语类》卷十六:“《大学》诚意,看来有三样:一则内全无好善恶恶之实,而专事掩覆於外者,此不诚之尤也。”
《西游记》第一回:“﹝神仙﹞教我遇烦恼时,即把这词儿念念,一则散心,二则解困。”
巴金 《雾》六:“一则因为这件事很重要,二则他害怕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,所以他说话时不免现出激动的样子。”
⒊ 表数量。一项,一条。
例如:新闻一则;启事一则。
⒈ 一条、一项。
例如:「一则新闻」、「一则广告」。
⒉ 分条叙说数事时,用以表示第一条或并列的二条。
引《论语·里仁》:「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。一则以喜,一则以惧。」
《红楼梦·第二十七回》:「此刻自己也跟了进去,一则宝玉不便,二则黛玉嫌疑。」
例如:「便利超商有很多个好处:一则民生小用品齐全,二则价格合理公道,三则设置密度大,购买方便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