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嗣。
引《后汉书·姜肱传》:“及各娶妻,兄弟相恋,不能别寑,以係嗣当立,乃递往就室。”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九:“汝所以延日月而名器若此者,是卫府之勋耳。终当使係嗣死於钟虡之间,大子毙於金酒之中,小子困於枯木之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