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“其(张汤)父为长安丞,出,汤为儿守舍。还而鼠盗肉,其父怒,笞汤。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,劾鼠掠治,传爰书,讯鞫论报,并取鼠与肉,具狱磔堂下。其父见之,视其文辞如老狱吏,大惊,遂使书狱。”后遂以“谳鼠”为精于治狱之典。
⒈ 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“其( 张汤 )父为 长安 丞,出, 汤 为儿守舍。还而鼠盗肉,其父怒,笞 汤。
引汤 掘窟得盗鼠及餘肉,劾鼠掠治,传爰书,讯鞫论报,并取鼠与肉,具狱磔堂下。其父见之,视其文辞如老狱吏,大惊,遂使书狱。”
后遂以“讞鼠”为精於治狱之典。 清 蒲松龄 《拟上因暑热太甚清理刑狱释放罪人群臣谢表》:“臣等志羞讞鼠,职愧爽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