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县署之杂役。
引《梁书·沉瑀传》:“瑀 召其老者为 石头仓 监,少者补县僮。”清 俞正燮 《癸巳类稿·周官庶子义》:“汉 人所谓童骑,《梁书·沉瑀传》所谓县僮, 五代、辽、金、元 人所谓孩儿班、寝殿小底、著户郎君及诸王以下祗候小底, 明 所谓门子,今所谓小茶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