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招致罪责。
引《书·太甲中》:“欲败度,纵败礼,以速戾于厥躬。”孔 传:“速,召也。言己放纵情欲毁败礼仪法度,以召罪放其身。”唐 王端 《唐铁像颂》:“惟是众多之金,委於草莽,不敢散为凡器以速戾,实愿合为真容以祈禠。”明 李东阳 《奏疏》之一:“若不量力而止,知难而退,必至旷官误事,速戾招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