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泛指官员和官役工的薪俸。
引《六语成语·户部》“俸工银两”注:“官员俸禄、官役工食二项,总曰俸工银两。”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二:“江苏 每岁存留漕河、驛站俸工等银一百二十九万四千五百二十九两。”《清文献通考·国用四》:“直省州县地方额徵地丁钱粮项下,有起解、存留二款,如官役俸工即於存留款内支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