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畿县,也称次赤县。唐代县分七等,畿县比京都所治的赤县次一等。
⒈ 即畿县,也称次赤县。 唐 代县分七等,畿县比京都所治的赤县次一等。参见“赤县”。
引《旧唐书·德宗纪上》:“癸丑,詔以 梁州 为 兴元府,南郑县 为赤畿。”按, 宋 王溥 《唐会要·州县分望道》:“新升次赤县:江陵府 江陵县,贞元 元年九月升为畿县。 兴元府 南郑县,兴元 元年六月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