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录职试用。
引《金史·选举志三》:“詔:皇家袒免以上亲,就廕者依格引试,中选者勿令当儤使。”《元典章·吏部二·儤使》:“近据来呈,拟到六品、七品子孙,许应当随朝儤使周年,或减半年,并不支俸。”《元史·选举志三》:“诸廕叙人员……三品以下、七品以上、年二十五之上者,当儤使一年,并不支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