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负责守护。
引《尔雅·释鸟》“鶭,泽虞” 晋 郭璞 注:“今涸泽鸟……常在泽中,见人輒鸣唤不去,有象主守之官,因名之,俗呼为获田鸟。”唐 柳宗元 《寄许京兆孟容书》:“先墓所在城南,无异子弟为主,独託村隣。自谴逐来,消息存亡不一至乡閭,主守者固以益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