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指九夫所耕的九百亩田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小司徒》:“九夫为井,四井为邑。”郑玄 注:“九夫为井者,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。”《晋书·地理志上》:“古者六尺为步,步百为亩,亩百为夫,夫三为屋,屋三为井,井方一里,是为九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