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从簿籍上除去其名。多指除去宦籍。
引《新唐书·宦者传上·高力士》:“上皇徙西内,居十日,为 李辅国 所诬,除籍,长流 巫州。”《宋史·文苑传三·黄夷简》:“夷简 被病,告满二百日,御史臺言当除籍。”
⒈ 除去名籍。
引《宋史·卷四四一·文苑传三·黄夷简传》:「景德中,夷简被病,告满二百日,御史台言当除籍。」元·关汉卿《谢天香·第二折》:「怎生勾除籍不做娼,弃贱得为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