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人死后每七天祭奠一次,最后一次是第四十九天,叫“七七”。也叫“尽七”、“满七”、“断七”
英Double Seven;
⒈ 旧俗以人死后每隔七日祭奠一次,到七七四十九日止,共为七七。
引《魏书·外戚传下·胡国珍》:“又詔自始薨至七七,皆为设千僧斋。”
《醒世恒言·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“十老 病重,医治不痊,呜呼哀哉。 朱重 搥胸大慟,如亲父一般,殯殮成服,七七做了些好事。”
清 钱泳 《履园丛话·考索·七七》:“丧家七七之期,见於《北史》《魏书》《北齐书》及 韩琦 《君臣相遇传》。又 顾亭林 《日知録》、 徐復祚 《村老委谈》、 郎瑛 《七修类藁》皆载之。要皆佛氏之説,无足深考。惟《临淮新语》谓始死七日,冀其一阳来復也。祭於来復之期,即古者招魂之义,以生者之精神,召死者之灵爽。至七七四十九日不復,即不復矣,生者亦无可如何也。此説最通。”
⒉ 数词。七的七倍,四十九。
引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》:“男不过尽八八,女不过尽七七,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。”
⒊ 数词。七十七。
引《南齐书·祥瑞志》:“《老子河洛讖》曰:‘年历七七水灭绪,风云俱起龙麟举。’”
⒋ 指农历七月初七。参见“七夕”。
引《新民歌三百首·万条蛟龙接上天》:“万条蛟龙接上天,牛郎织女笑开颜;如今车干天河水,不等七七就团圆。”
⒈ 俗以人死每七日设奠一次,至七七四十九日停止,自此不再接受亲友的吊唁。
引《醒世恒言·卷三·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「朱重搥胸大恸,如亲父一般,殡殓成服,七七做了些好事。」
《儒林外史·第四回》:「光阴弹指,七七之期已过,范举人出门谢了孝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