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占尽,占有。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。违法占取。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者。
⒈ 占尽,占有。
引宋 杨万里 《道旁槿篱》诗:“占破半年犹道少,何曾一日不芳来。”
宋 魏了翁 《浪淘沙·刘左史之生赋两词寄之》之二:“仍是天公偏著意,占破春閒。”
⒉ 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宋孝宗淳熙六年》:“当无事时,武备不修,务为因循,兵卒例皆占破,一闻啸聚,而帅臣、监司仓皇失措。”
⒊ 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者。
引宋 岳飞 《奏措置曹成事宜状》:“臣所统本军官兵一万二千餘人,除存留二千人 吉州 看管老小并随军輜重、火头、占破外,实出战只有七千餘人。”
⒋ 违法占取。
引《元典章·刑部·擅科》:“管城县 县尹 李济 状招占破 张顺 等一十五户,供送讫小麦六石六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