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欺诳。
引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:“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 所言 灌夫,颇不讎,欺谩。”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宏 奏 隆 前奉使欺谩,不宜执法近侍。”宋 苏轼 《次韵毛滂法曹感雨》:“一朝涉世故,空腹容欺谩。”清 曾国藩 《复贺耦庚中丞书》:“今之学者,言考据则持为骋辩之柄,讲经济则据为猎名之津,言之者不怍,信之者贵耳,转相欺谩,不以为耻。”
⒈ 说假话哄骗人。也作「欺骗」。
引《汉书·卷八·宣帝纪》:「上计簿,具文而已,务为欺谩,以避其课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