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急迫。
引宋 叶适 《经总制钱一》:“维扬 驻警,国用益困, 吕颐浩、叶梦得 实总财事,四顾无策,於是议用 陈亨伯 所收经制钱者。其説以为:征商虽重,未有能强之而使贩;卖酒虽贵,未有能强之而使饮。若头子之类,特取於州县之餘,而可供猝迫之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