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源出明朝田汝成《西湖游览志余》:秦桧与妻子东窗下密谋杀害岳飞。秦桧死后在地狱受惩罚。其妻设醮,秦桧要道士传言“东窗事发矣!”后以“东窗事发”比喻阴谋或所犯罪行败露。亦说“东窗事犯”
英to be exposed; the cat is out of the bag;
⒈ 后因以“东窗事发”或“东窗事犯”概指此事。亦用以喻阴谋败露,自食恶果。
引据 明 田汝成 《西湖游览志馀·佞倖盘荒》载, 宋 元 间传说, 秦桧 欲杀 岳飞 时,曾与妻子 王氏 在东窗下密谋。后 桧 游 西湖,舟中得疾,见一人披发厉声曰:“汝误国害民,吾已诉天,得请矣。”
桧 死后,在地狱备受诸苦。 王氏 给他做道场,并派道士去探望他,他对道士说:“可烦传语夫人,东窗事发矣。”
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辩证五·东窗事犯》:“岳武穆 戏文《何立闹酆都》,世皆以为假设之事,乃为 武穆 泄寃也。予尝见 元 之 平阳 孔文仲 有《东窗事犯》乐府, 杭 之 金人杰 有《东窗事犯》小説。”
明 汤显祖 《牡丹亭·圆驾》:“[旦]若説 秦夫人 的受用,一到了阴司,撏去了凤冠霞帔,赤体精光……听的是东窗事发。”
⒈ 传说秦桧与妻王氏在东窗下密谋陷害岳飞。秦桧死后受谴责,于冥司托人告诉王氏说,东窗下的密谋已经暴露了。见明·田汝成也作「东窗事犯」。
引《西湖游览志余·卷四·佞幸盘荒》。后以此比喻阴谋败露,将被惩治。《警世通言·卷二〇·计押番金鳗产祸》:「我早间见那做娘的打庆奴,晚间押番归却,打发我出门。莫是『东窗事发』?若是这事走漏,须教我吃官司,如何计结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