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黄钟大吕”。
⒈ 见“黄鐘大吕”。黄钟,我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中六种阳律的第一律。大吕,十二律中六种阴律的第四律。常连用形容音乐或文辞庄严、正大、和谐和高妙。
引《列子·杨朱》:“黄鐘大吕不可从烦奏之舞。何则?其音疏也。”
亦作“黄钟大吕”。 《陆象山语录》卷下:“先生之文如黄钟大吕,发达九地,真启 洙、泗、邹、鲁 之秘,其可不传耶?”
毛錡 《<云帆集>后记》:“洞萧牧笛,我们固然需要,但我们更需要黄钟大吕。”
⒈ 黄钟,我国古乐十二律中六种阳律的第一律。大吕,六种阴律的第四律。黄钟大吕形容音乐或文辞正大、庄严而高妙。
引宋·陆九渊《语录下》:「先生之文如黄钟大吕,发达九地。真启洙泗邹鲁之秘,其可不传耶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