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犒赐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唐玄宗天宝十四载》:“杲卿 以 禄山 命召 李钦凑,使帅众诣郡受犒賚。”《宋史·萧燧传》:“所募多市井年少,利犒賚,往往捕农民以应数,取细民以充军。”《明史·西域传一·哈密卫》:“宜革其王爵,居之 甘州,犒賚 安定王,諭以不復立之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