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木棒名。汉代御史、校尉、郡守、都尉、县长之类官员皆用木吾夹车。
⒈ 木棒名。 汉 代御史、校尉、郡守、都尉、县长之类官员皆用木吾夹车。参阅 晋 崔豹 《古今注·舆服》。
引唐 陆羽 《茶经·四之器》:“炭檛以铁六稜製之……若今之 河 陇 军人木吾也。”清 方以智 《通雅·器用》:“拱稽之稽,盖棁檛之类也, 河 陇 谓之木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