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妇人封号。晋已有此称。唐制,五品母妻为“县君”。宋庶子、少卿监、司业、郎中、京府少尹、赤县令等官之妻封“县君”。元制与唐制同。明代郡王曾孙女称“县君”。
⒉ 命妇的通称。
⒈ 古代妇人封号。 晋 已有此称。 唐 制,五品母妻为“县君”。 宋 庶子、少卿监、司业、郎中、京府少尹、赤县令等官之妻封“县君”。 元 制与 唐 制同。 明 代郡王曾孙女称“县君”。
引《晋书·后妃传上·宣穆张皇后》:“魏 正始 八年崩,时年五十九,葬 洛阳 高原陵,追赠 广平县君。”
唐 韩愈 《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母曰 太原县君。”
宋 王明清 《春娘传》:“太守谓 玉 曰:‘汝今为县君矣,何以报我?’”
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丛钞·室人》:“﹝ 宋 ﹞ 政和 中,改郡县君号为七等……县君为室人、安人、孺人。”
⒉ 命妇的通称。
引金 董解元 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八:“鶯鶯 已是县君, 君瑞 是玉堂学士。”
元 无名氏 《鸳鸯被》第二折:“若是得了官呵!金冠霞帔,駟马高车,你便是夫人县君也。”
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四:“我县君即是街南 赵大夫 的妻室。”
⒈ 妇人的封号。始于晋朝,唐朝时封五品官母、妻为「县君」,宋、元沿置。至明清两朝为宗室女子的称号,位次于郡主、县主。在小说中多为高级官员的母亲或妻子的通称。
引元·郑光祖《倩女离魂·第二折》:「我若得了官,你便是夫人县君也。」
《二刻拍案惊奇·卷一四》:「官人既然与县君往来,须办些寿礼去与县君作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