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奇数的爵位等级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典命》“王之三公八命,其卿六命,其大夫四命。及其出封,皆加一等” 唐 贾公彦 疏:“然公卿大夫以八命六命四命为阴爵者,一则拟出封加为阳爵,二则在王下为臣是阴官,不得为阳爵故也。下士既无出封之理,又极卑贱,故有三命一命为阳爵无嫌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