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矫正字形,使符合书写或拼写规范。
英correct a wrongly written character or a misspelt word;
⒉ 见“正楷”
⒊ 见“正体”
⒈ 字形或拼法符合标准的字。区别于异体字、错字、别字等。亦指本字。
引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成帝 时,将作大匠 李长 作《元尚篇》,皆《苍頡》中正字也。”
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吐蕃回纥》:“大抵外国之音,皆无正字。 唐 之 吐蕃,即今之 土鲁番 是也; 唐 之 回紇,即今之 回回 是也。”
清 俞樾 《古书疑义举例·上下文异字同义例》:“《孟子·公孙丑篇》:‘有仕於此而子悦之……夫士也,亦无王命而私受之於子。’按:‘有仕於此’之‘仕’,即‘夫士也’之‘士’。‘夫士也’,正承‘有仕於此’而言。‘士’,正字;‘仕’,叚字。”
鲁迅 《且介亭杂文二集·从“别字”说开去》:“那所谓‘正字’就有许多是别字。”
⒉ 指楷书。
⒊ 矫正字形,使符合书写或拼写规范。
⒋ 官名。 北齐 始置,与校书郎同主雠校典籍,刊正文章。
引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:“﹝ 北齐 ﹞祕书省,典司经籍,监、丞各一人,郎中四人,校书郎十二人,正字四人。”
⒈ 矫正字的结构、笔画,使合乎书写规范。
⒉ 正体字,即标准字形。
反别字 错字 误字
⒊ 大陆地区指规范字。
⒋ 指「正」字。因为笔画为五画,常借来计数。
例如:「他的得票数是五个正字,一共二十五票。」
⒌ 职官名。北齐始置,唐代因之,与校书郎同主雠校典籍,刊正文章。
英语to correct an erroneously written character, regular script (calligraphy), standard form (of a character or spelling)
德语Normalschrift (S), regelmäßige (d.h. nicht abgekürzte) Schreibweise (S), regelmäßige (d.h. nicht abgekürzte) Schriftzeichen (S)
法语corriger un caractère mal écrit, écriture régulière (calligraphie), forme standard (d'un caractèr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