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毓
〈动〉
(1) 生育,养育 [rear]
按此字当别为正篆,训生养草木也。
毓,长也,稚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以毓草木。——《周礼·大司徒》
园圃毓草木。——《周礼·太宰》
则孕毓根核。——《汉书·五行志》
丰圃草以毓兽。——班固《东都赋》
(2) 孕育 [be fraught with ]
黩则生怨,怨则毓灾。——《国语》
(3) 另见
毓【辰集下】【毋部】 康熙筆画:13画,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余六切,音。與育同。《說文》養子使作善也。一曰稚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九職任萬民,二曰田園毓草木。
又《地官》以蕃鳥獸,以毓草木。《註》毓,古育字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豐圃草以毓獸。《註》毓,同育。
又郁毓,盛多也。《左思·蜀都賦》密房郁毓被其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