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筝字

筝
拼音zhēng 部首竹部
笔画12画 结构上下
笔顺ノ一丶ノ一丶ノフフ一一丨 注音ㄓㄥ 统一码7B5D

【筝】基本释义

基本字义

zhēng(ㄓㄥ)

⒈  弦乐器,木制长形。古代十三或十六根弦,现为二十五根弦。

汉英互译

kite、zither

造字法

形声:从竹、争声

English

stringed musical instrument; kite

【筝】详细解释

基本词义

zhēng

〈名〉

(1) (形声。从竹,争声。从竹,与乐器有关。本义:拨弦乐器。形似瑟。筝是拨弦乐器,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,故又称“秦筝”) 同本义 [flat stringed instrument with anc. five and later thirteen strings]

筝,鼓弦竹身乐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筝,五弦筑身乐也。——《御览》引《说文》

挟人筝而弹纬。——《楚辞·愍命》。注:“小琴也。”

竽瑟空侯琴筑筝。——《急就篇》

(2) 又如:筝人(弹筝的人);筝阮(秦筝与阮咸。古代的两种拨弦乐器);筝妓(弹筝的艺妓);筝柱(筝上的弦柱)

康熙字典

箏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甾莖切。《正韻》甾耕切,𠀤音爭。《說文》鼓絃竹身樂也。《通典》箏,秦聲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箏,瑟類,本十二絃,今則十三。《風俗通》箏,蒙恬所造。《集韻》秦俗薄惡,有父子爭瑟者,各入其半,當時名爲箏。《釋名》箏,施絃高急,箏箏然也。《傅元·箏賦序》上崇似天,下平似地,中空準六合,柱擬十二月,設之則四象在,鼓之則五音發。《史記·樂書》唐有軋箏。《註》以片竹潤其端,而軋之有聲。

簷前鐵馬曰風箏。風動成音,自諧宮商。《元稹·連昌宮辭》鳥啄風箏碎珠玉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傅,橫木。《註》一名結縷,俗謂之鼓箏草。

说文解字

说文解字

箏【卷五】【竹部】

鼓弦竹身樂也。从竹爭聲。側莖切

说文解字注

(箏)五弦筑身樂也。各本作𡔷弦竹身。不可通。今依太平御覽正。風俗通曰。箏、謹按樂記五弦筑身也。今幷梁二州箏形如瑟。不知誰所改作也。或曰秦蒙恬所造。據此知古箏五弦。恬乃改十二弦。變形如瑟耳。魏晉以後。箏皆如瑟十二弦。唐至今十三弦。筑似箏、細項。古筑與箏相似、不同瑟也。言筑。身者、以見形如瑟者之非古也。言五弦筑身者、以見箏之弦少於筑也。宋書樂志改筑身爲瑟身。誤矣。从竹。筑本竹聲。故从竹。卽从筑省也。筑箏皆木爲之。爭聲。側莖切。十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