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荥
(1) 滎
(2) 另见
◎ 荥
滎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扃切,音熒。《說文》絕小水也。
又水名。《書·禹貢》滎波旣豬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豫州,其川滎洛。
又滎陽,郡名。《地理通釋》滎陽,漢屬河南,今鄭州滎陽滎澤二縣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南海之外有滎山,滎水所出。
又《集韻》娟營切,音縈。滎瀯,波浪湧起貌。《郭璞·江賦》漩澴滎瀯。
又《玉篇》《集韻》烏迥切,音瑩。與濙同。汫濙,小水貌。
又《集韻》縈定切,音鎣。義同。亦作瀅。
滎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
絕小水也。从水,熒省聲。戶扃切
(滎)滎濘、逗。絶小水也。滎篆本在濘篆下。今移正。滎濘二字各本無。今依全書通例補。李善注七命引說文濘、絶小水也。奴泠切。可以證今本之誤。但尚奪滎字耳。甘泉賦。梁弱水之濎濙。服䖍曰。崑崙之東有弱水。渡之若濎濙耳。善曰。汀濙、小水也。引字林濙、絶小水也。按甘泉賦之濎濙、七命之汀濘皆謂小水也。濙濘義同。濙卽許之滎字。一爲熒省。一不省也。若熒澤、熒陽古皆作熒。不作滎。唐碑、宋槧尚多不誤。近今乃皆作滎。潛丘箚記乃云。說文絶小水之絶、爲爾雅正絶流曰亂之絶。與禹貢?入河泆滎相發明。其荒謬有如此者。中斷曰絶。絶者、竆也。引伸爲極至之用。絶小水者、極小水也。此六書不可以本義滅其引伸之義者也。許書陘者、山絶坎也。此中絶之絶。絶小水非其倫也。然則熒澤字從火之義若何。曰。?之顯伏不測。如火之熒熒不定也。从水。熒省聲。戶扃切。十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