邿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 康熙筆画:13画,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書之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申之切《韻會》商支切,音詩。《說文》附庸國。《春秋·襄十三年》夏取邿。《註》邿,小國也。任城亢父縣有邿亭。
又山名。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魏絳、欒盈以下軍克邿。《註》平隂西有邿山。
邿【卷六】【邑部】
附庸國。在東平亢父邿亭。从邑寺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取邿。”書之切
(邿)附庸國。王制曰。不能五十里者。不合於天子。附於諸矦曰附庸。鄭云。不合、謂不朝會也。小城曰附庸。附庸者、以國事附於大國。不能以名通也。春秋襄十三年夏。取邿。邿者、魯附庸也。在東平亢父邿亭。前志曰。東平國亢父詩亭、故詩國。後志曰。章帝元和元年。分東平國爲任城國。亢父屬任城國。按前志當作詩亭故邿國。許書當作東平亢父詩亭。杜預左注亦當本作詩亭。皆寫者亂之耳。邿詩古今字也。今山東濟寧州東南有故邿城。从邑。寺聲。書之切。一部。春秋傳曰。取邿。